绍兴市调查公司:北京结婚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1-22 12:54:43 作者:绍兴私家调查 浏览量:601
北京结婚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我们知道,男女双方如果想要办理结婚登记,就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前,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证件材料,且需要走一定的流程。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北京结婚登记的手续有哪些?接下来由诉宁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北京结婚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结婚登记注意事项有哪些 1、提前准备3张两寸双人合影,横着照,男左女右,红色背景,结婚证用。 2、提前准备1张一寸女生独照,红色背景,适龄女性登记用。 3、准备钱,尽可能不花不必要的钱,需要100元人民币左右。 4、 自选的项目,如站在国徽下国旗旁的两人合影,可以不要,即可省去35-75元人民币不等。 5、记得:带上两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黑色水笔等。 6、如果没有做婚检,最好在那里做个免费的验血检查。 7、总需要时间大概1小时左右,当然要看那天实际人数的多少而定。 三、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绍兴市侦探公司(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以上是诉宁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北京结婚登记的手续有哪些的内容,由此可知,在北京结婚登记的,需要当事人一方持有北京户口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在证件齐全的情况下,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毕。如其它疑问,欢迎向诉宁网发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