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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出轨调查:可分割个人财产是什么情况

发布时间:2023-11-22 12:55:08 作者:绍兴侦探 浏览量:490

可分割个人财产是什么情况 《民法典》颁布之后,新的家庭婚姻编对个人的财产进行了更多的保护,但是也给与了为家庭付出的一方应有的保护,那么可分割个人财产是什么情况、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夫妻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可分割个人财产是什么情况  在现实生活中,考虑到夫妻一方可能尽的义务做的工作比较多,因此为了公平,我国婚姻编规定了:“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从上述规定看,要分割一方个人财产的条件有两个,即:  (一)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  只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法院才有可能考虑分割一方财产,当事人所提出的要求分割对方个人财产的请求也才可能得到支持。  二、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编规定,有下列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五项是法定的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需要分割。  三、夫妻 绍兴出轨取证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三)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四)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五)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六)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七)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八)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九)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十)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 绍兴调查取证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以上就是由诉宁网小编编辑整理的与可分割个人财产是什么情况相关的法律知识,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诉宁网律师咨询。